办信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7-04-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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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职工群众来信,对职工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1、收信:①收到来信,当日要拆封;拆封要用剪刀剪拆;②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通常是信封在下信纸在上,装订在左上角;③加盖收信日戳、编号;
2、阅信:要及时、认真、抓住重点,明确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分清问题的性质,弄清写信人的要求及其他关键细节。为登记和办理做好准备工作。
3、登记:阅信后,承办人要在信访登记本上摘要填写有关情况。登记的项目一般有:①基本情况。来信人和被反映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职务、来信时间、登信时间等。②主要内容。摘要(归纳)反映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对来信的处理意见等。
4、转办:对一般来信应根据内容及时将原信及附件转交有关科室处理。
5、摘报请示。主要有要信摘报(信访摘要)和要信呈阅。有选择地将信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加以摘录,送领导阅批。
6、督办案件
督办包含对外催办和对内催办。督促案件的承办单位抓紧查处并按期报结。
7、直接查办
就是对群众来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领导批准后,由信访部门直接进行核查办理的处理方式。
8、回报结果
是指承办单位或呈报单位将已经查处完毕的信访案的结果上报给交办机关的工作。
9、回复回访
是指信访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程序处理后,酌情给来信来访人回信,说明有关情况,答复有关问题。其目的是为了巩固信访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写信人的思想工作,从而达到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10、信访资料归档
(五)归档
对已经结案的案件及时归档,做到一案一卷,要素齐全,装订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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