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矿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4-16 15:08 浏览次数:

山东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是泰安市直属企业,隶属于泰安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家大型(二)企业。前身为泰安市崖头煤矿,始建于1975年11月,1979年7月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现核定生产能力42万t。1997年10月,成立泰安阳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6月,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成了企业整体改制,成立了更为规范、产权更加明晰的民营化股份公司。
    公司下设:崖头煤矿、地质工程公司、选煤公司、煤炭运销公司、聚力铝业公司、商贸旅游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泰山投资公司,参股华龙管道公司等。主导产品为原煤、洗精煤、汽车水箱用铝带、纸箱、矿山机械及配件加工、电力设备制造、管道制作安装等,并能承揽地质工程、房地产开发、商贸旅游等业务。公司拥有总资产8.6亿元,净资产7.2亿元,固定资产原值6.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5.3亿元,现有员工30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80人。总占地面积1500亩,资信认证等级为AAA。
    企业改制以来,通过强化企业管理,特别是经过资本积累和扩张,企业规模迅速膨胀,各项经济指标连创历史新高,员工收入显著增长,企业和谐稳定,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公司先后被评为“2005年度中国企业改革全国百佳单位”、“部特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省级“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善待农民工和谐企业”、“山东省企业文化先进单位”;被泰安市委、市府命名为“市级先进企业”、“花园式单位”、“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党建先进单位”、“管理创新十佳企业”等50多项国家及省市级荣誉称号,为泰安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由于成绩突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吴秀祥被推荐为山东省政协委员,选举为新泰市人大代表。先后被评为“第二届中国企业改革百佳人物”、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全国优秀企业家”;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煤炭系统劳动模范”、“非煤产业十大杰出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管理创新先进个人”、“山东省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企业文化先进个人”;被山东省科技厅等四家单位联合授予“技术改进先进个人”;被泰安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振兴泰安劳动奖章”、“关心国防十佳人物”、“养老保险交纳先进个人”;被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连续7年被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授予“优秀企业家”和“突出贡献奖”等40多项省市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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